《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》之试用期管理篇

来源: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
作者:诚公律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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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》之试用期管理篇



引言
Introduction

诚公学院于2021年4月13日诚邀本所权益合伙人、劳动专业委主任季文梅律师在线直播分享了《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》课程。鉴于直播时间限制及听众对课程内容非常感兴趣,诚公学院现根据课程内容分篇汇总分享给大家。




如何理解“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”?


提示:

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。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,试用期不成立,该期限将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。此外,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70条规定,非全日制用工(小时工等)不得约定试用期。



“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”的重点是次数,实务中常见的三种纠纷分析:

员工调岗后能否再次约定试用期?


答:不能。

员工入职的时候在A岗位,也约定了试用期,试用期结束后已经转为正式员工。由于很多企业是有调岗或者轮岗的制度,当员工轮岗或调岗到B岗位的时候,企业可能会有担心他是否能够适用这个新的岗位。




虽然有企业会提出再约定一次试用期作为解决这个问题的方式,但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,并不适宜采取这种重新约定试用期的方式。


解决方式:

在新的工作岗位设置考核标准,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考核,通过考核来决定到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履行。


员工离职后重新入职,能否重新约定试用期?


答:不能。

实务中,很多员工离职一段时间以后重新入职。该员工重新入职,可能会入职原来的岗位,也有可能入职新岗位。如果是以前的岗位可能双方更能够有一定的了解,对于新岗位,对企业而言同样存在不确定性,但是我们同样是不建议重新约定试用期的。




解决方式:

对重新入职的员工在设置岗位考核标准,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进行考核,通过考核来决定到双方的劳动关系是否继续履行。

能否延长试用期?


答:不能。

根据法律规定,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是3年,试用期最长可以约定6个月。部分企业和员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认为6个月试用期太长,最终仅约定试用期3个月。




3个月期满,企业如果觉得不合适,想再试用一段时间,又将试用期延长到6个月,虽然前后加起来也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标准。但是,实务中多数意见认为这种行为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。


违法约定试用期的法律后果: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83条规定,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,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;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,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。



赔偿金的计算方法:劳动者试用期满后月工资×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。



如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?


无论是企业,还是员工,既然面试通过,都是希望双方劳动关系能够长久维系下去。但是,实际履行的过程中难免存在无法继续用工的情况,这时候就面临试用期不通过的问题。


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39条的规定,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使用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,并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当然,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出现了严重违纪重大过错,我们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



如何准确适用试用期录用条件制度?


首先:

企业应当有录用条件,如果连录用条件这个前提都没有,就无法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。录用条件是企业根据每个不同的岗位去设置的,只要符合日常经营管理需要和岗位特征,不具有歧视性侮辱性,通常都会被裁判机关认可。




那么,录用条件确定了以后,通常建议在向员工发放《录用通知书》的时候,一起向员工发送,明确告知其录用条件是什么,员工同意以该条件入职的,那么办理入职手续时,同时让员工签字确认。

其次:

有了录用条件以后,我们需要对员工进行考核评价,通过其实际工作成果和表现,来确定其是否达到了双方约定的录用条件。



通过相应的证据确定不符合录用条件的,那么企业需要进一步就该证据进行双方确认,以达到自己的证明目的。
再次:

通过前面两步做好以后,问题的难点基本就解决了。接下来就是注意把握实施的时间,如果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,那么一定要在试用期内进行。


提请企业注意:部分企业人事专员的前面两步都做好了,等到公司内部流程走完,但等到公司负责人同意解除这个员工的时候,试用期已经届满了。这时候前面的工作归零。所以,时间要把握好。




最后:

就是办理解除劳动关系的手续。这里就提醒一点,既然前面的所有准备都是按照不符合录用条件准备的,那么,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,解除的理由要保持一致。



※ 以上为嘉宾律师个人意见,因个案情况不同,不宜直接作为个案处理的法律意见。


(下期课程内容分享:《劳动纠纷常见的十个问题分析》之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篇)